(2011年1月23日来凤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7次会议通过)
任命:
谭贤斌同志为县科学技术局局长;
胡玉堂同志为县司法局局长;
向东同志为县财政局局长;
林正高同志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陈应学同志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免去:
汪建敏同志县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向勤仕同志县监察局局长职务;
林正高同志县司法局局长职务;
田延初同志县财政局局长职务;
倪勇同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胡玉堂同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2011年1月23日来凤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7次会议通过)
任命:
谭贤斌同志为县科学技术局局长;
胡玉堂同志为县司法局局长;
向东同志为县财政局局长;
林正高同志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陈应学同志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免去:
汪建敏同志县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向勤仕同志县监察局局长职务;
林正高同志县司法局局长职务;
田延初同志县财政局局长职务;
倪勇同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胡玉堂同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