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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凤宣恩提请州人大常委会立法保护酉水河流域

来源: 发布者:人大常委会 发布时间:2014-12-28 访问量: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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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3日,来凤和宣恩县人大常委会共同向恩施州人大常委会提交了关于提请对酉水河流域实施保护的立法建议。这是来凤和宣恩县人大常委会首次联合向恩施州人大常委会提出立法建议。

酉水河发源于宣恩县椿木营火烧堡,自东北向西南流经来凤和湖南龙山、保靖、沅陵以及重庆酉阳、秀山等县,汇洞庭湖而入长江。全长477公里,在恩施州境内230多公里,全流域面积近2万平方公里。流域人口400多万。酉水河是来凤、宣恩和湖南龙山交界的界河,在三县境内蜿蜒曲折,相互交错,由于其特殊性,难以按照《清江保护条例》来保护。

较长时间以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酉水河流域内的有关组织和各方面缺乏对科学保护合理开发利用酉水河流域资源的认识,特别是流域内行政区划分割,综合管理合力难以形成,致使流域内无序开发、工农业生产和生活污染、水土流失等问题日益突出,这些现实的危害和潜在的隐患,对酉水河流域水环境安全形成了严重威胁。若长此以往,必将制约流域内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因此,宣恩、来凤和湖南龙山等县委县政府,都有加强保护酉水河水环境的强烈愿望;同时因为直接关系到沿河两岸群众饮水安全,沿河两岸群众也强烈呼吁要尽快加强保护酉水河水环境。

在政府之间行政协调难度大、效果小的情况下,通过立法来改善、治理和保护酉水河水环境,已经刻不容缓、势在必行。立法保护酉水河水流域,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部署的具体行动;是贯彻落实州委六届七次全会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恩施战略决策的具体举措;是加快建设武陵山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和武陵山龙山来凤经济协作示范区的应有内涵;也是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回应群众对青山绿水好环境的深切期盼。

因此,两县人大常委会提请州人大常委会对酉水河保护制定专门的法规,通过立法形式,推动建立健全酉水河流域水环境保护机制,规范流域建设开发利用,加大河流管理保护力度,促进全面、持续改善酉水河水环境质量。

为做好前期准备工作,7月3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莫北平和副主任高碧玉、邓家斌,带领县人大常委会有关工委室主任和机关工作人员,赴湖南龙山县人大常委会,就立法保护酉水河水环境等有关问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交流和探讨,并就两县人大常委会分别向恩施州和湘西州人大常委会提出立法建议达成共识。10月16日,莫北平又带领分管环境保护和民族法制工作的两名副主任及有关工作人员,赴恩施州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汇报,并在汇报会上与宣恩县人大常委会商定,两县共同起草提交立法建议,得到了州人大常委会有关领导的首肯,同时进一步明确了开展立法工作的程序和流程,增强了做好立法保护酉水河流域的信心和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