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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凤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向峰同志辞去来凤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来源: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5-07-30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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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730日来凤县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32次会议通过)

根据向峰同志因工作需要辞去来凤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来凤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会第32次会议决定:

    接受向峰同志辞去来凤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报来凤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