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8日来凤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8次会议通过)
任命:
段光明同志为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蒋银同志为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
免去:
覃玉斌同志的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
决定任命:
邓国海同志为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决定免去:
田征西同志的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职务。
免去:
罗平衡同志的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
赖婷婷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刘仲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免去其县人民法院绿水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谭翔同志为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免去其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冉莉莉同志为县人民法院绿水人民法庭庭长,免去其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熊蕾同志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免去其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
袁志平同志的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唐桂生同志的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吴文同志的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杨光红同志的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任命:
张平同志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梁瑶同志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胡朝辉同志的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