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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的原则和特点

来源: 发布者:人大常委会 发布时间:2015-03-12 访问量: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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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查和批准的2015年部门预算详细方案,具有以下原则和特点。

部门预算编制的原则:县人民政府提出的2015年部门预算草案,严格按照依法理财和建立公共财政框架的要求,坚持综合预算、零基预算的原则;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坚持统筹兼顾、勤俭节约的原则;坚持量力而行、讲求绩效的原则。增强部门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逐步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

部门预算编制的特点:(一)财政收入范围进一步得到规范。在财政收入中除教育收费外的非税收入全部纳入预算内管理,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地方教育附加、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育林基金等11项纳入一般公共预算。(二)按政策落实人员经费。优先按政策落实人员经费,加大职工个人待遇保障力度。一是提高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等的缴费基数,即规范第三步津补贴基数也纳入计提范围;二是住房补贴和交通费、通信费补贴全额纳入预算;三是提高村干部待遇,村干部工资由年人均5500元增加到年人均7500元,增加支出119万元。(三)提高公用经费标准。改进公用经费编制口径并提高公用经费标准,确保部门基本运转。切实控制“三公”经费和行政运行经费。

(四)落实中央改革要求,民生支出保障得到增强。落实中央改革部署和要求,在编制2015年预算时,不再按照挂钩办法确定预算支出总额,对农业、教育、科技、计划生育等方面的重点支出,根据推进改革的需要和必须保障的内容结合自身财力统筹安排,优先保障。分别安排支出5902万元、25054万元、1222万元、716万元。(预工委